南宁云 —南宁日报讯(记者阮晓莹)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住房困难及货币补贴等标准。
此次公布的标准分别是: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住房困难标准: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货币补贴标准: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7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10元;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货币补贴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人均保障补贴建筑面积13平方米(有自有住房的,家庭人均保障补贴建筑面积为13平方米减去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
据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分为A类和B类两种,取得A类资格证的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货币补贴。货币补贴金额以家庭和个人为单位按照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货币补贴人数、货币补贴标准等确定。一般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每人每月最高能领取货币补贴91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每人每月最高能领取货币补贴1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