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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区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4套腾空住房出售公告
来源: 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浏览: 6414时间: 2017-06-19

南宁市武鸣区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4套腾空

住房出售公告

 

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有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制度的程序规定,现将武鸣区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4套腾空住房房源分配出售情况公告如下:

一、住房房源及售价

地址:武鸣区城厢镇香山大道北侧经济适用住房小区

一小区1号楼3单元308号,面积93.01㎡,售价:93.01㎡×1270元/㎡=11.81227万元;

二小区2号楼2单元202号,面积92.94㎡,售价:92.94㎡×1240元/㎡=11.52456万元;

三小区2号楼3单元309号,面积93.39㎡,售价:93.39㎡×1260元/㎡=11.76714万元;

三小区2号楼4单元401号,面积102.47㎡,102.47㎡×1230元/㎡=12.60381万元。

二、申购条件对象

本武鸣区管辖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无房职工户。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本城区范围内居民户籍三年以上并在本城区范围内工作或者实际居住生活;

2.属于两人以上家庭户或者30周岁以上单身人员;

3.在本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城区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三、申购所需提供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收复印件)或婚姻状况证明一份;

4.无房证明一份(申请人到城区房管所查询);

5.申请人及配偶工作单位工作证明一份。

注: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限期补齐材料;逾期不补齐的,视为放弃申请。

四、申请审核程序

(一)购房申请人到城区住建局住房保障股领取《南宁市武鸣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二)申请职工工作单位对申请职工的住房状况进行初审;

(三)城区住建局对报来的申请职工是否符合购房条件进行审核;

(四)在武鸣区政务网和《武鸣时讯》及城区住建局办公场所对符合购房条件的申请职工名单进行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职工进行抽签。

五、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出售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公布房源信息(2017年6月15日—6月23日)。

(二)申请家庭报名(2017年6月26日—7月7日)。申请家庭按照公布的报名时间和地点申请报名。

(三)审核公示(2017年7月10日—7月28日)。经城区住建局对申请家庭购房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报名申请家庭的《南宁市武鸣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的顺序编号,确定参加选房申请家庭名单,并发放《武鸣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

(三)抽签选房(2017年8月1日)。申请家庭凭《武鸣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抽签选房,并签订《武鸣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四)申请家庭选房完毕后,持《武鸣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购通知书》和《武鸣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到城区住建局住房保障股办理手续。

业务办理地点:武鸣区城厢镇农坛路49号民政办公楼6楼城区住建局住房保障股

咨询电话:0771-6222606、0771-6231154

电子邮箱:fanggai6222606@163.com

 

  

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6月13日

 

 

附件:《南宁市武鸣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申报人员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data/attachment/file/20170615/20170615041651_483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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