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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鸣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 网络浏览: 2501时间: 2016-11-28

关于开展武鸣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城区房地产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城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桂价电〔2016〕22号)要求,南宁市武鸣区物价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武鸣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2月10日。

  二、检查对象

  武鸣城区2016年在售楼盘16个:标营一品、金福名城、碧贵园、泰城公馆、金域华府、康和城、鸣城国际广场、麒麟尊府、秀江广场、东盟特产城、幸福源、麒麟御府、广泰丽园、香槟公馆、福瑞中央公园、九个半岛。

  房地产中介机构1家:武鸣鼎盛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而进行预售的;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的;

  (三)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的;

  (四)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的;

  (五)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的;

  (六)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的;

  (七)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的;

  (八)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九)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四、相关要求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对照本通知要求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检〔2011〕548)、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转发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南价检〔2011〕5号)要求进行自查自纠,自觉规范明码标价和其他价格行为,不得使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要认真配合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以便查证。

 

 

南宁市武鸣区物价局   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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