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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房”骗你没商量:一房两卖坐收横财
来源: 检察日报浏览: 148时间: 2013-11-21

 冒充亲戚轻松行骗

  2011年夏天,38岁的河南省南阳市人赵东明打零工时偶然认识了内乡县人黄奇,两人经常在一起聊天。

  有一次,黄奇向赵东明打听:“你看看哪里有便宜的房子,我有个亲戚急着买房。 ”

  赵东明一听,觉得是个赚钱的机会,马上回答:“铁路医院对面正在开发房子,那个开发商是我亲戚,我能搞到内部低价房,你先去看看位置行不行。”

  黄奇一听非常高兴,立刻去现场看,果然看到有楼盘正在开发。他与想买房子的表侄顾杉联系后,给赵东明打去电话:“那个老板真是你亲戚吗?你给老板说说看能不能便宜点,我表侄想买两套房子。”

  事实上,赵东明确实认识他口中所说的开发商老板,只不过两人并不是亲戚,而是泛泛之交。之前,两人也是偶然认识,曾约定一次性付清房款,房价每平方米可低于市场价400元。

  2011年12月12日,赵东明带着黄奇和顾杉到开发商销售办公室,找到销售经理,希望能再优惠些。

  说明来意后,销售经理表示做不了主,得老板说了算,赵东明当场给开发商老板打电话。电话里,他与老板称兄道弟,一副亲热的样子,老板也在他的软磨硬泡下最终同意房款分两次交齐,每平方米再优惠100元。

  听说每平方米能便宜500元,黄奇和顾杉欣喜异常,但赵东明告诉他们,这个价钱老板特意交代,非得是以赵东明或其亲戚的名义才能购买,否则不能优惠。黄奇和顾杉此时对赵东明深信不疑,同意了他的要求。

  2011年12月14日,按照事先约定,顾杉携带23万元现金和赵东明一起,又到了开发商销售办公室,签订了两套房屋的认购书,一套以赵东明表弟的名义,另一套写的是赵东明的名字。赵东明向开发商财务室交纳了两套房屋的定金及第一批购房款共计23万元,然后将财务室给他的收款收据交给顾杉,此时顾杉收到的收据确实是开发商出具的真实有效凭证。

  其实,赵东明铺垫了这么久,早就打算好了怎样将这23万元据为己有。

  2011年12月26日,赵东明在顾杉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到开发商财务室,以嫌房屋价格太贵为借口要退房,他谎称收款收据装在衣服里,洗衣服时没有掏出来被洗坏,在没有收款收据的情况下,轻松将之前定购的两套房屋退掉,将顾杉买房的23万元收入囊中。

  之后,赵东明接着欺骗顾杉,多次催促他交纳购房余款,并通过街头小广告联系制作了开发商财务室的假公章及收款收据一套。

  2012年2月28日,顾杉在不知道所购房屋被退、购房款被骗走的情况下,又一次和赵东明到了开发商财务室,欲交纳购房余款30万元。

  这次,赵东明让顾杉在财务室外面等他,然后假意让财务室人员帮忙清点现金,工作人员不知真相,帮他清点清楚后,他将30万元装进了自己包里。接着,赵东明走出财务室,将早已准备好、盖着假公章的假收据交给顾杉,叫顾杉回去等着收房。

  被蒙在鼓里的顾杉高兴地回家等着,直到多次与赵东明联系不上,才试着找别人打听房子的进展,却被开发商告知房子早就被赵东明退掉,23万元也被赵东明领走,30万元更是不知去向。

  一房两卖坐收横财

  骗走了顾杉53万元后,赵东明迅速离开原来的居所,换了新住处,开始寻找新的骗钱门路。

  2012年9月,赵东明偶然得知同住一栋楼的王利急着买房子,便想起了自己位于卧龙区靳岗街道黄岗村无正规建房手续的房子。他对王利谎称,自己在黄岗村的房子手续齐全,现在有事,要低价卖掉。王利一听非常心动,想看房子的手续,然后商量价钱。

  很快,赵东明用事先做好的假建房手续骗取了王利的信任,双方商定以20万元的价格将赵东明在黄岗村的房子卖给王利。王利于2013年1月先后分批将20万元购房款交给赵东明。1月21日,两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3月,王利去黄岗村看房子时,竟发现房子有人居住。询问后才得知,早在1月10日,赵东明已以22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子卖给了一个叫李文的人。

  已经卖出的房子竟然又卖给了自己,20万元和房子都打了水漂。得知上当的王利立刻回去找赵东明,但狡猾的赵东明早已跑掉。

  故技重施再次得手

  其实,在用假建房手续骗取了王利的信任后,赵东明就发现这个方法好用,他故技重施,利用黄岗村的房子又演绎了另一起类似的诈骗。1月10日,赵东明用伪造的《南阳市居民建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骗取了钱奎的信任。

  他以和朋友要购买地皮建仓库正缺资金为借口,委托钱奎把自己家位于黄岗村的那套房子以25万元左右的价格卖出去。钱奎看后,觉得该房屋位置较好,价钱也不贵,便想自己把房子买下来,经与赵东明商定,最终以22万元达成购买意向。

  同日,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因该房写的是赵东明妻子的名字,赵东明冒名顶替其妻子在合同书上签了字,并当场收下诈骗来的购房款22万元现金。4月,钱奎发现该房已被卖出,与赵东明多次联系,但一直无法联系上。

  2月27日、3月16日、4月15日,顾杉、王利和钱奎分别到公安机关报案,都称自己被一个叫赵东明的人骗了。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经过审查、立案侦查,于5月30日将赵东明抓获归案。赵东明对3起诈骗案均供认不讳,但诈骗来的95万元已被他挥霍一空。

  据办案人员介绍,赵东明小学文化,是一个惯犯。1992年3月23日,赵东明曾因盗窃罪被河南省洛阳铁路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993年4月15日,赵东明因伤害罪被南阳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因在狱中表现积极,被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六年,2009年9月9日被释放。就是这样一个人,充分抓住了人性中爱贪小便宜的弱点,成功上演了三起诈骗案。如果人们不相信天上会掉馅饼,那么骗子行骗又会有多大的市场呢?

  2013年9月6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对赵东明提起公诉。11月14日,南阳市宛城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赵东明有期徒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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