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保障房的申请门槛调整了。11月13日,记者从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本月7日,南宁市下发了《关于2013年度城镇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及住房困难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新的认定标准,今后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家庭人均年收入都进行了调整(详见附表)。
记者注意到,根据《通告》中的标准,今后申请廉租住房的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由之前的12373元(含),调整为13536元(含)。其中限价房的调整幅度最大,由之前的30933元(含),调整为45122元(含),家庭人均年收入调整幅度为14189元。有市民表示,这是不是意味着今后申请保障房的标准下调了?该工作人员表示,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下调。因为,此次《通告》公布的标准,结合了南宁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情况,对4类保障房的申请门槛进行了调整,“当然,如果今后南宁市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出现了下降,住房保障和房管部门也会相应地调整申请门槛,至于是降低还是升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标准线调整后,会带来哪些变化?该工作人员说,近两年来,随着低保不断提标、最低工资的上涨,以及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提高,按照原有申请各类保障房的门槛,反而将一些中低收入的申请住房保障困难家庭排除在外了。因此,此次调整标准后,南宁市通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各类保障方式,让更多城镇困难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有所居”。
出台新的认定标准,不少已经通过申请保障房审核的家庭担心是不是要重新审核。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的操作方案是“既往不咎”。也就是说,已经通过审核的就按之前标准认定,不再重新认定;《通告》出来后新近接受申请的,将按新方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