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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可延至退休5年
来源: 网络浏览: 58时间: 2012-04-14

虽然从1993年起,南宁市就推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但是,一直以来南宁市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借贷等活动进行管理的依据,多散见于一些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之中,不利于广大职工干部对南宁市实施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了解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因此,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过调研,结合社会实际,制定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而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该办法将于5月1日起实施。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如何申请提取公积金……这些市民关心的问题,《办法》都一一做了规定。

【提取】

四种情形可提取公积金

《办法》: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租用住房租金超过家庭收入的百分之十五的;(四)国家、自治区规定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 

办法中所说的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居住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包括自建房、全额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 普通商品房等。

事例:市民陈先生有一处自建房产,由于年代久远,房子的墙面和部分主梁出现了裂缝,因此必须进行大修或重建,陈先生对此处住房拥有所有权并居住其中,因此,他可以提取公积金对房屋进行重建或大修。

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决定

《办法》: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应当将资金转至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账户,不得支付现金。不准予提取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禁止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

事例:张先生想要提取公积金购房,为此,他填写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交给所在的单位。单位对张先生的资料进行初审,确定无误后在申请表上加盖行政公章并报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管理中心根据张先生所在单位报来的资料进行审查、受理,最后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予以批准提取。这当中,张先生不能提供虚假材料。
 


【贷款】

首付不低于规定比例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实际操作中,市民们提取公积金大多用于贷款买房,因此,《办法》规定了6个条件,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市民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一)申请贷款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年限;(二)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五)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六)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管委会根据本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和缴交情况,确定前款。

第一项、第二项所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购房首付款比例由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

贷款期限可延至退休后5年

《办法》: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期限加实际年龄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但借款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五年以上的,贷款期限可以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一年至五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三十年。

 

开发商不得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阻挠或者拒绝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对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的购房人,应当实行同等销售价格,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不利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的条件。

事例:由于公积金贷款的特殊性,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接受公积金贷款购房。为此,《办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保护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权利。同时还规定了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阻挠或者拒绝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将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其新项目的建设开发审批手续,并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予以公示。
 
 

【销户】

6种情形可办理销户

《办法》: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办理销户手续: (一)离休、退休的;(二)出境定居的;(三)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四)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五)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六)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销户后职工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人继承也无人受遗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事例:周先生计划出境定居,但是他原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了公积金,日积月累,账户中的公积金数额也不少,在出国前,他可以通过办理公积金销户手续,提取账户内的存储与余额。
 


【4种情形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用住房租金超过家庭收入的15%的;

4.国家、自治区规定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 

(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居住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包括自建房、全额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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