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地址:骏和公寓西面
二、用地性质:居住用地(武国用(2010)第0117426号
三、公示理由:为了街景立面美观、整体协调。
四、主要公示内容:(1)为了跟骏和公寓建筑高度互相协调,1号楼1、2单元的建筑高度控制为:屋面21.3米、女儿墙22.8米、屋面构架24.4米;(2)1/4的沿街建筑须后退最小退距不小于3米,对整个街景立面不协调,改为持平;(3)高层建筑占地面积不小于总建筑占地面积的30%,不符合规划技术规定,取消。
五、公示地点:(1)武鸣县行政办证大厅公示栏;(2)武鸣县新闻网;(3)“圳宁公寓”周边现场 。
因规划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历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信方式)于公示期(2010年8月3日至2010年8月10日)内反映到武鸣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6222123;邮寄地址:建设路53号武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武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0年8月3日
圳宁总平面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