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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管道燃气初装费收费标准不一 不交不办房产证
来源: 网络浏览: 37时间: 2010-05-04

广西新闻网武鸣讯 (见习记者贾经纬)“为什么不退还我家500元管道燃气初装费?”最近,这一问题困扰着武鸣县中居好人家、凤起东风等楼盘的不少业主。4月30日下午,业主代表与广西万佳管道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但未达成一致。

  业主李先生说,今年1月他买房时,开发商要求缴纳2800元的管道燃气初装费,否则不予办理房产证。李先生按要求及时交钱,但开发商出具的发票日期是2008年8月8日,且发票上没有武鸣县地方税务局的公章。

  前不久,燃气公司返还部分业主500元管道燃气初装费。一些没得退款的业主十分不解,同一个楼盘,为何有的收2300元,有的要收2800元。从4月23日至28日,部分业主先后几次找到燃气公司,但没有得到答复。燃气公司一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不在,无法答复。

  4月30日下午,经武鸣县建设局协调,业主代表与燃气公司负责人协商。燃气公司负责人何勇说,武鸣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曾作出决议,2009年6月1日以前已收取2800元管道燃气初装费的,维持不变,之后的按照每户2300元收取。

  业主韦女士说,她于2008年8月交了2800元,但当时没开任何发票,只给了一张收款打印单。有业主拿出日期不明的发票给何勇看,何认为这种发票并非出自他的公司,至于从哪里来的,要去问开发商,“退500元钱的事按道理也应由开发商负责”。业主们说,很明显是燃气公司委托开发商代收的费用,发票上的署名是燃气公司,理应由燃气公司负责。

  何勇表示,就业主提出的问题,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武鸣县建设局有关工作人员说,将督促双方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不行,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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