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价格新政
小区物业费停车费价格放开
国家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引起业主担心
物管收费松绑 会不会涨疯了?
韦春艳/综合制表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肖世艳 韦宏宁 实习生 黄莹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通知要求,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放开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小区停车收费(下称“两费”)。不少市民担心,价格放开后,收费会不会像脱缰的野马一样涨?
现状调查
“两费”投诉多 松绑恐更乱
“前两天,我们小区业委会突然在小区Q群里说,想提高停车费,你们怎么看?”1月7日,南宁市民唐女士告诉记者,当时业主们就闹起来了,质问凭什么涨价,有业主找出物价部门的文件,说小区停车收费执行的是政府定价,不能说涨就涨,这事情才平息。她说:“如果政府放开不管,是不是意味着‘两费’会不受控地疯涨?业主权益如果受到侵害,该找谁说?”
唐女士的担忧,其实不无道理。记者采访了解到,近年来,由于供求矛盾和成本关系的相互影响,“两费”一直高居广西价格举报的首位(数据见附表),2014年,仅南宁市涉及的小区停车收费问题举报就有880多件。
相关人士表示,根据广西现行政策,对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是按两种方式进行管理,一种是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前期物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一种是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对于小区停车收费,由于投诉较多,从2014年底开始,统一实行政府定价。对于小区停车收费问题的举报,主要集中在产权在开发商手上的停车场。2014年底前,产权在开发商的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于收费定价较高,业主意见较大。
其他被投诉较多的收费情况,还有物业公司强制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管理费、装修工人出入证工本费;擅自将小区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设置停车位收取停车费;未经审批备案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服务与收费质价不符;小区水电费公摊不公开或公摊较高;电动车停放费和充电费上涨;更换物业公司后,新的物业公司未按照承诺的老标准收费引发住户不满等。
市民声音
担心乱涨价
盼强力监督
与唐女士一样,大多数接受采访的市民,对于放开“两费”,最担心的问题莫过于出现价格失控疯涨的情况。
“现在有一些物业公司根本不管物价局的规定,任意涨价,如果政府不再出台指导价,那物业公司很可能又要涨价。”南宁市民张女士表示,小区地面停车位权属是归小区业主所有的,开发商或者物业服务公司不能以盈利为目的收取停车费。放开了这些价格与收费项目,意味着物价部门对他们不再具有监管权,物业公司很可能会漫天要价,导致出现更多的问题。她认为应该对停车收费进行更严格的监管,不能让物业公司说涨就涨。
“如果价格放开后,物业公司要提高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我们肯定有意见。”南宁建政路上一小区业主表示,目前他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服务有许多不足之处,如果服务不改善还要涨价,业主肯定不答应,“现在担心的是,放开政府定价之前,我们可以找物价部门举报,放开之后,我们该找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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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肖世艳 韦宏宁 实习生 黄莹
1月7日,南国早报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了解到,根据规定,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小区停车收费(下称“两费”)放开工作,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引导,目前还没有公布指导措施,因此,广西的“两费”仍然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各物业服务公司不得借机乱收费、乱涨价
行业观点
市场竞争大 未必能普涨
南宁一个楼盘负责人邓先生表示,由于目前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较低,一些物业公司实际上是在微利经营,服务水平常常打折扣,根本无法满足业主需求。放开政府定价后,物业公司可以在保证利润的情况下调整服务价格,有利润了,自然也会提高服务水平。他表示,在市场竞争充分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不可能随意提价,否则会遭到市场淘汰。而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政策精神以及物权法规定,物业公司收费价格的调整,必须受到业委会和物价部门的监督与制约,并不能任意涨价。因此,从长远来看,放开价格会令市场得到良性发展。
南宁一家大型物业公司的总经理肖先生也表示,放开“两费”定价,更符合市场的不同需求,使市场通过竞争提供质优价廉的多样化服务。“目前监管部门还没就价格放开问题约谈物业公司,但2014年11月18日相关部门调整南宁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小区的停车服务收费因此降低了,给我们物业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小压力,我们现在也在等地方政府出台细则。”
南宁民主路一小区物业项目经理韦先生表示,对老旧小区来说,该政策执行起来可能会有一定困难。他表示,他所管理的小区没有业委会,物业收费的标准多年都未改变,如果新政策执行后,物业公司提高收费标准,业主肯定会有意见。
部门态度
未出新细则 收费仍照旧
“国家的政策肯定要贯彻执行,但是,指导性意见没有出来之前,收费照旧。”自治区物价局副局长程华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的放开,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进行。目前,相关指导性的文件还没有出台,所以,何时贯彻目前仍是未知数。在广西没有出台新的规定之前,各地物业服务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都必须按现行标准执行。
对于市民担心的物业会否随意涨价问题,程华兴表示,虽然放开收费,但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也强调了监管问题。目前物价部门也正在研究,待国家的指导性文件出来后,将依据指导制定监管政策。
“以前,南宁市有个小区,欲将开发商具有完全产权的停车位收费价格,提高到600元/月,小区业主意见很大。后来,经我们介入协调,最终物业没有上调停车费价格。”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价格监督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国家发展改革委强调了放开之后的监管问题,但是,放开之后,管或不管,对价格监督部门来说,都存在难点。尤其是对产权在开发商手中的停车位,此前物价部门还有权对其乱收费问题进行查处,价格放开后,这类停车位的收费就不用担心被查处的问题了。一旦有业主投诉到物价部门,物价部门想介入监管,物业公司可能也不会接受了。
相对来说,物业管理费想要随意涨价还不算容易,因为业主享有物权,物业管理费受小区业委会的约束,且物业费要经过小区业主“双过半”同意才可以上涨,如果大部分业主反对,就很难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