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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期房的法定条件 注意事项扫盲
来源: 凤凰网浏览: 94时间: 2013-11-05

 编者按:现在很多人购买的都是期房。那么,什么是期房?应当怎么买卖期房?买卖期房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什么是期房?

  指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商品房称为期房。

  期房在港澳地区称做为买“楼花”,这是当前房地产开发商普遍采用的一种房屋销售方式。购买期房也就是购房者购买尚处于建造之中的房地产项目。

  从工程的角度来说,期房则是从开发商拿地,做好项目扩初设计方案以后一直到工程施工完成主体建筑之前,都属于期房。

  二、怎样买卖期房?

  有很多购房者常常询问关于购买期房方面的问题。那么,购房者应当怎样买卖期房呢?本文总结了一下,认为大体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怎样买卖期房?购买期房前的准备工作对开发商的资质、信誉要有全面的了解。

  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应逐条看清楚,明确双方的责任。

  在看小区沙盘时,不要被华丽的外表所蒙蔽,要考虑到一些实质性的问题,如规划是否合理,公共设施位置是否正确等。

  实地考察地基,核实房型图。

  (二)怎样买卖期房?期房交付时的“验收”工作检查房子是否符合交付条件,因为有的开发商因害怕支付延期交房滞纳金,往往在房屋未经有关部门检查并取得合格证明前就交付使用。

  检查房屋质量是否有问题,如墙面是否有裂缝,门窗有无变形,下水道是否畅通等。

  配套设施诸如标识系统、邮政系统、公共能源等是否与合同相符。

  三、期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期房买卖的法定条件首先,是对开发商的资格条件,开发商一般为商品房的开发企业,需要有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一定数额的注册资本,有相关资格技术人员与会计人员。就是要依法设立的的企业。

  其次,是对建设基地的要求,要有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要获得建筑物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准文件,同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还要获得建筑和管理工程执照,要做好建造房屋的场地准备工作,就是我们俗语所说的“七通一平:包括道路通、上下水通、雨污排水通、电力通、通讯通、煤气通、热力通和场地平整。”

  再次,是对施工设计及投资的要求,要求施工设计图已经完成,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等,按提供预售房来计算,设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以确定施工的进度和开工、竣工交付日期。

  最后,商品房预售要向房产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只有经审核批准,商品房才能正式预售,向购房者收取房款。

  只有满足上述条件,开发商才能从事商品房预售活动。就是说对开发商在法律上是有要求的。如果开发商不具有商品房预售的资格条件,就会导致双方的买卖行为无效,以至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关于这方面的查证,购房人可直接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核实。

  在实践中,有当事人以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请求法院宣告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无效,这种情形订立的合同当然无效,但是开发商在订立合后并于起诉前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则认定为有效。

  就合同中的主要条款,给读者们提个醒:主要是期房的基本情况、规划设计、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一定要明确,因为在期房买卖中,购房者往往看到的是小区建筑物的模型、房屋的户型图,不能看到房屋的真实情况,由于房屋没有建好,购房人无从确定房屋是否符合约定,这就要求购房人应当更加的注意买卖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因此,应在合同中进行具体明确的约定,为房屋实际交付提供有效依据。

  购房人需要仔细审查合同中是否包括坐落位置、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证号、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土地使用的性质、期限、预售许可证号、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房屋的结构、平面图、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等。

  实践中,在双方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往往是格式合同,是由开发商提供的打印好的文本,所以买方往往无从选择,这时需要买方仔细阅读合同文本的内容,有不理解的地方,必须询问清楚,尤其是划横线的部分,因为横线上的文字是开发商自己打上去的,如果约定不明确,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并一同备案到房地产管理局,买卖方为有效成立。

  四、房屋买卖还要注意哪些问题?

  除了上面的注意事项,在签订合同时还有一些特别要注意的问题提醒购房者,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如何对待宣传广告。宣传广告也叫售楼书,再看售楼书时首先要注意售楼书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这是对开发商资质衡量的一个重要标准。有些开发商会采用一些比较模糊的方式说明,比如说多少分钟到市中心,这个时间根据不同的交通工具有不同的标准,根本不能确定。所以要注意这些用词。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要从法律上确保售楼书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就一定要把售楼书的内容明确的写到后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这是法律规定要有的。

  (二)如何计算面积。现在房地产市场通常用的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房屋总价,它是指按住宅面积外围线来计算。一般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套内建筑面积加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是对购房者最为有用的是套内的使用面积,因为这种面积是购房者真真切切能够具体使用的。所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把套内的建筑面积和公摊的面积写清楚,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积缩水给消费者带来的坏处。

  (三)如何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四)如何收房。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叫验收“两书”,一个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通常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登记,在使用年限内承担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件的保修期等。住宅使用说明书,通常应该包括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住宅的结构类型、装修装饰注意事项、上水下水、电、燃器、消防等设施配制的说明,以及门窗类型使用事项,配电负荷,承重墙、保温墙、阳台等部位需要说明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生产厂家另有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里。

  作为购房者来讲,买房是老百姓一生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说先得安居才能乐业,所以,对于老百姓来讲买一套称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购房者比较谨慎,对于购房的知识比较了解,很多问题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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