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限价房不能用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购房者说无法理解 开发商称只是“建议”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徐庆成
南宁市限价房项目龙凤首缘的部分一期购房者近日反映称,他们申请购买了一套限价房,在办理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并与银行签了贷款合同后,开发商却称不接受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8月28日,记者前往龙凤首缘售楼中心采访时,开发商表示,不会拒绝购房者的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之前仅是提出“建议”。目前开发商已向银行递交了材料,审批还需要时间。
购房者:
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遇挫
“经过近10个月,各种材料、手续齐全,又通过了相关部门审核,并与银行签完贷款合同,前几天却得到售楼部通知称,不能用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限价房。”8月27日,市民潘先生投诉说。
潘先生介绍,他是龙凤首缘一期的申购者,去年获得选房资格。按南宁市公积金管理的规定,他利用每个月所交的公积金办理按揭,最高只能贷20万元,另有5.2万元需要办商业贷款。当初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明确写有可以向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按揭贷款支付。而且,当初办理南宁市公积金组合贷款,也是到开发商指定的银行申请办理的。
李女士和潘先生遭遇的情况差不多,她说:“8月24日下午,我接到龙凤首缘售楼部电话,说不能使用南宁市公积金组合贷款。解决的方案是,要么提高首付款,要么全部转到开发商指定的银行,贷款全部转为商业贷款。”
李女士算了一笔账:她的南宁市公积金组合贷款共25.2万元,其中公积金贷款20万元,商业贷款5.2万元,前者贷款的年利率为4.5%,后者为6.55%;假如全部转为商业贷款,每个月还贷比组合贷款多了约370元,相差太大了。
“好不容易和银行签完贷款合同,售楼部打个电话就通知我说办不了组合贷款,这不是在忽悠人嘛。”潘先生说,如果不按开发商说的办,本月就到了约定签合同放款时间,过期就算违约。
记者调查:
政策允许最高额度40万元
据悉,和潘先生、李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还有不少龙凤首缘一期购房者。李女士还告诉记者,开发商目前只接受自治区公积金组合贷款,不接受南宁市公积金组合贷款。
购买南宁市限价房,能否用南宁市的公积金进行按揭贷款?8月28日,记者在南宁市住房公积金对外服务窗口了解到,目前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为40万元,可以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条件、程序、期限等都没有改变。
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科的工作人员还介绍说,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要符合其本人申请贷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年限,或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等,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过按照有关规定,贷款额度要根据市民所交公积金来确定。
潘先生和李女士表示,如果开发商拒绝他们用南宁市公积金组合贷款,她就放弃申购限价房了。
开发商:
只是提出“建议”
申购者按开发商要求到指定银行办理南宁市公积金组合贷款手续,为何开发商最后又不愿意接受申购者的组合贷款方式?对此,龙凤首缘黄姓营销主任表示,开发商并没有拒绝购房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现在龙凤首缘限价房项目推出的房源,远远超过申购者的数量,而且很多房都卖不出去,开发商没有必要为难申购者”。
对潘先生、李女士等申购者遇到的情况,黄姓主任说,之前售楼部给他们打电话说提高首付比例或者全部转为商业贷款,是在目前无法办理南宁市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情况下,为了方便购房者尽快办完买房手续而提出的,“而且这也只是建议而已,并非一定让购房者放弃公积金组合贷款”。
为何现在无法办理南宁市公积金组合贷款?黄姓主任解释,办理组合贷款需要时间,一个星期前,开发商已经向银行提交了资料,目前正在等待审批。至于何时才能为上述申购者办理组合贷款,要看银行审批速度。
如果银行不审批,对之前购房者有何影响?对此,黄姓主任表示,届时会与购房者再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