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和预售登记管理系统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件好事,那些原本处于弱势地位、“信息不对称”的购房者能够通过网上公示了解到开发企业及项目的具体情况。3月15日将近,摆在购房者面前的最大的问题就是要提高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在购房前先要登录网站查询所购楼盘相关信息,购房时一定要与卖方在网上完成认购书签约、预售合同签约的程序,一旦发现开发企业有违规行为,可向市建委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情况一经核实,将对违规开发企业的行为在网上信用系统中公示。网上购房具体环节如下:
第一步:可通过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的三大公示功能(网上实施预售信息公示、预售商品房的楼盘信息公示、开发企业信用系统公示)查询楼盘信息,之后到售楼处与开发商洽谈;
第二步:对所要购买的商品房进行网上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购房人也可不认购而直接上网签购房合同;
环节解读:购房者与开发商可以对预售房屋认购书的相关条款进行确认,通过系统在线填写认购书的内容,网上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认购书的编号,开发商从网上打印认购书,同时联机备案,系统将及时标明这套商品房已经预订,双方自签订认购书之日起7天内签订预售合同,超过7天没有签订预售合同的,房屋公示信息就会恢复这套房未预订且未预售。另外,经济适用房签订认购书的,要在30天内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通过系统办理预售合同网上签约。
第三步:实施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程序
环节解读:购房者与开发商可以对预售房屋的预售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确认,通过系统在线填写预售合同,购房者自己设置查询密码,网上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合同编号,开发商从网上正式打印预售合同,同时在系统联机备案后打印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此时,楼盘表标识公示这套房已经预售。
第四步:实施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登记程序
环节解读:开发商应当从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购房者可凭密码查询是否预售登记,还可在网上制定手机短信回复。
特别提示:市建委和市工商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示范文本,将于3月15日以后使用,为保护双方权益,避免纠纷,政府推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