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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你我他
来源: 网络浏览: 25时间: 2008-11-27
   1.新乡马先生问,他是2000年拆迁时买的房,当时图纸上表明房子总共是6楼,他买的是4楼。现在房子交工后总共只有4层,他的房子成了顶楼。他能否有权追究卖方的法律责任?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房屋。房屋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据你所反映的情况当时图纸上规划、设计的房屋共为6层,交房时却变为4层,这是一种严重改变规划、设计的行为,如果该行为已影响了你的居住和房屋的使用或者其他合法权益,你可以要求退房或让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马先生可与出卖人协商处理此事,如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开封曹女士问,当时她买房时的样板房暖气管道全是暗管,但现在交给她的房子全是明管,开发商这样做是不是已构成违约?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你在购房时,如果开发商没有说明交付的商品房是否与样板房一致,那么样板房的装饰标准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河南华融律师事务所

    张文有 律师 解答

    付权伟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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