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4年12月30日透露,2005年,公积金贷款还款将采取自由还款方式,借款人在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度的前提下,可自由选择每月还款额度。
以贷款1万元10年期为例,以前每月应还102.34元,现在每月最低应还59元,借款人只要不低于最低还款额,每月还款额可自由设定。借款人可以通过呼叫中心电话委托的方式调整每月的还款额,但需要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办理手续。
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强调,购房者最好不要每个月只还最低还款额度,否则到最后还款期限时将不得不支付高额的利息。他还介绍说,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将不能选择这种方式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