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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房产部门将短信告知申请人认购限价房顺序
来源: 网络浏览: 37时间: 2012-09-15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欧乾恒)9月14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最近出台的《南宁市政府关于规范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及权属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市民关心的几个问题进行进一步解读(本报9月14日4版曾作报道)。

  《通知》虽然对申请对象的户籍进行了规定,不过部分市民有可能会关心,如果自己户口属于挂靠集体户口的迁入户,这是否也能申请限价房呢?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户籍地址确是在南宁,而迁入户籍时间从公安部门接收迁入盖章起算已经满一年的时间,那么在户口上就符合申购条件。此外,财产的审核上,如果申请对象在外地拥自有产权住房也不符合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在申请时进行申报,而核查核实信息的工作则由民政部门负责。

  在销售上,相关负责部门将通过摇号的方式来确定所有购房申请人的购房顺序,并通过手机短信等人性化方式,告知保障对象购房顺序,这样,申请人就不用担心自己是否错过购房时机了。

  据介绍,限价房不同于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房,经济适用房适用于保障低收入人群,它保障的是中等收入家庭。在申请认购销售上,经济适用房可以实时申请,并采取轮候摇号的方式进行销售,保障对象可以不同的项目选择一处申请,未轮到申请的购房者资格可一直保留。而限价房在销售上则按照项目进行申请,只有在项目销售时才能接受申请,如果获得资格之后没能成为有效购房申请人的,未来一年内也没有新项目竣工销售,资格就自动取消。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因为考虑到一年之后,申购对象的婚姻、经济等状况会发生变化,如果按照原来的申请条件难免出现与条件不相符的情况,因此需要重新申请。该负责人表示,未来包括经济适用房等在内,各种保障房的申请和销售也将按照该模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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