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台的《南宁市政府关于规范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及权属管理的通知》明确,限价房申请者必须是已婚家庭或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的单身人员,且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
《通知》同时规定,申请者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含),家庭成员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之和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据了解,2011年南宁城市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为19972元。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此次出台的《通知》对申请人资格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要求申请人必须“取得南宁市区内城镇居民户口满一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主要是为了优先解决本地有迫切住房需求的人群。
《通知》将于1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