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中心在线为网友答疑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何只有80万?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是否能免交“罚息”?《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出炉”后备受社会关注。就网友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市公积金中心昨日下午通过@深圳微博发布厅、@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新浪和腾讯微博进行在线释疑,深圳商报记者随后根据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采访。
焦点一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何只有80万元?
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2010年一手新房成交均价为1.8万元/平方米,以职工家庭购买一套10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为参照,总价要180万元。该职工家庭需首付54万元,共计贷款126万元,申请组合贷款,可以贷到8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约占贷款总额的63%,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比例。
据了解,上海、广州、杭州、重庆等地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也为8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来源于其他未申请贷款职工的账户存储余额,深圳由于资金规模小,贷款需求大,选择一个合理的额度,有利于满足更多职工贷款需求。另外,贷款额度标准会根据国家、省、本市住房政策以及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情况适时调整。”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焦点二
可贷额度为何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
“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来源于职工和单位缴存资金提取后的剩余资金。公积金可贷额度与个人账户余额挂钩,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而且有利于资金积累。若取消可贷额度与账户余额挂钩,则不利于满足更多职工的公积金贷款需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的规定能反映出职工真实收入,并且还能促使单位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严格按照职工工资收入总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焦点三
为何规定可贷款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
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称,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拟根据职工还款能力、账户余额、所购住房价值和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贷款最高额度四个因素共同确定,账户余额是贷款额度计算需考虑的因素之一。
由于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实施较晚,住房公积金资金积累有限,如果根据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可贷额度相对较高,那么相应的公积金贷款笔数会减少,只能满足少部分职工的购房需求。因此,从公平性的角度出发,为了能够让更多的职工享受公积金贷款,可贷款额度确定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焦点四
为何“商转公”贷款不与公积金贷款同步推出?
“‘商转公’的相关政策将由公积金中心在贷款规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拟订实施方案,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公布执行。同时,‘商转公’还涉及业务系统的重新开发、与银行的流程谈判、与房地产登记机构的业务衔接等,需花费大量人力和时间。当前,广大职工对公积金贷款非常关注,因此,深圳拟分期上线实施,先推出普通公积金贷款满足新购房贷款需求,再集中精力另行开发‘商转公’贷款较为合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焦点五
公积金中心是否“只认房不认贷”?
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
这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焦点六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能否免罚息?
针对这个问题,公积金中心方面表示,对于部分希望提前还款的职工而言,公积金贷款的优势很明显。目前除了在利率上有优势外,以往商业贷款需提前还款时,部分银行会要求客户缴纳一定的罚息,而通过公积金还款则无需缴纳这笔费用。
点评:通过市公积金中心的在线释疑,相信很多网友都对公积金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政府机构采取这样的方式的确有利于加强和民众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