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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要收车位“占地费“ 律师:侵害了业主权益
来源: 网络浏览: 21时间: 2012-07-17
 凌透花园是长安区凌透村开发的村证房,居民入住已有6年了。然而,这几天,物业突然在小区内安装了车位锁,向小区居民收取“占地费”,不仅临时车位月租金价位高,而且对小区“外来户”还要区别对待,这引起不少有车族的热议。

  租车位本村业主优先

  13日上午,记者赶到了位于北二环外的凌透花园。在每个单元门口,都张贴有《凌透花园办理车位手续通知》,并附带制式《车位租赁协议》,显示该小区车位租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长期租赁,户籍本村业主优先,每个车位1.5万;非本村户籍的业主,每个车位2万,只限一房一车位。另一种就是临时车位租赁,收费标准是每季度450元,一季度一交。7月13日开始办理车位手续,自8月1日,凡是没有车位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小区。

  记者观察发现,在每个单元门口,有车族都把车辆停到了楼前画有黄线的便道上,粗略数了一下,这些停车位远远不够一户一车位。不远处,记者看到,有人正在这些画有黄线的停车位上安装地锁。“这些黄线都是物业不久前画的,现在又开始安地锁了。”一位居民说。

  “有车族”认为不合理

  “我们都是本村的,2006年入住。前不久,物业没跟我们商量,就一纸通知,要画停车线收费,虽然价不高,但我们认为不合理,楼前便道是属于我们的公共用地。”一位居民说,按照协议,车位租赁费只是场地占用租金,将来车辆出现刮蹭、破损等情况,业主只能个人承担。另外,临时租赁费每季度450元,“相当于一天5元钱,可不便宜呀!”

  一些外来户更是感觉不公平。按规定,户籍是本村的业主优先,可现在根本不够一户一车位,“听说,楼前的车位都租完了,临时车位还没有规划,一旦租不到车位,我们的车就进不了小区大门了。”一位外来户无奈地说,她看到个别本村村民家中无车,却都租到了固定车位,这让她感觉不公平。

  一位居民还给记者粗略地算了一笔账,他说,小区楼前有290余个停车位,按每个车位收1.5万元计算,物业仅收取长期租赁车位的“占地费”至少为435万元。“这笔钱将来用到哪儿,物业是不是应该公示一下?”

  物业:为了加强管理

  在该小区物业财务室,十几位业主正在排队抢租固定停车位,“没车位,就不让进小区,能不买吗?”一位业主说。

  针对此事,物业一冯姓经理解释说,该小区有多层住宅楼18栋,800多户,本村村民和外来户各占一半。这些年,小区有车族日益增多,出现乱停乱放,践踏草坪等不文明行为。鉴于此,为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维护小区公共交通秩序,规范车辆停放,物业与村委会协商后,制订了一套管理办法。

  他说,目前,小区楼前画好的固定停车位有290余个,协议上所说的长期租赁期限与房屋产权同期。对于未租到固定车位的业主,他们可能会“占道”规划一些临时停车位。至于450元的租赁费过高问题,他解释说,这是管理费与占地费之和。收取的租赁费将用于小区物业管理及小区建设。

  之所以对外来户区别对待,那是因为该小区是小产权房,理应给本村村民一定福利。

  律师:物业侵害了业主权益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即便凌透花园属于小产权房,但物业占用公共用地或绿地,规划停车位对外出租的行为,也应得到多数业主的同意。对于收费标准、使用期限、收费用途等问题,都应与业主协商,张贴一纸通知,就要收费的做法,显然侵害了业主的权益,是不合适的。

  此外,如果按物业经理所说,固定车位的使用权限与房屋产权同期,这个说法就有问题。因为小产权房无房屋产权,将来一旦物业因人事更迭,对小区停车位又有新说法,那么租到车位的业主的权利就得不到保障。为此,他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房屋时,尽量不要购买“小产权房”,以免陷入维权难题。对“外来户”区别对待就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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