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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霸王” 合理应对
来源: 网络浏览: 102时间: 2008-11-27
   上周大河楼市刊登的《逐条逐句捉“霸王”》一文,得到了许多购房者的关注,纷纷来电倾诉购房中的遭遇,记者作了记录,对典型的问题,请有关专业人士进行了解答,以期对购房者有所借鉴和启示。   ?荩开发商拒不协商改变合同怎么办   读者李先生问,在签合同时,如果消费者提出的要求合理,但是开发商方面拒不改变合同,该怎么办?对于这种情况,记者咨询河南华融律师事务所张文有律师了解到,如果开发商对于合同不给购房者协商的余地,那么购房者要据理力争,与开发商摆事实讲道理,把要改的合同条款理由摆出来;如果购房者购房知识欠缺,那么不妨请专业人士协助谈判。同时,购房者还可以到消协对开发商的“霸王条款”行为进行投诉。   ?荩认购书使定金无法追回   读者王女士反映,去年她在郑州北区看中一套别墅,就在售楼员的督促下匆匆签了认购书,而后交了1万元定金,可是后来她感觉距离有些远,另外对房屋设计也不太满意,加上家里发生一些变故,于是她决定放弃购买这套房屋。但是当她去要定金时,发现定金根本无法要回,多次交涉也没有结果。   针对王女士的问题,记者咨询了省消协有关人士,这位负责人表示,认购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解除认购合同。因消费者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成交的,按合同法规定,是不能退定的。消费者在购房时要全面考虑,并咨询开发商有关规划情况。如果落定后才觉得房子面积小、周边环境嘈杂、房价太贵的话,并不属于开发商有意欺骗,因此是无法追回定金的。如果是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成交,消费者有权索回定金。如果开发商拒绝退定的话,消费者可向消协投诉。   张文有律师表示,在两种情况下,定金是可以退还的,一是双方在签订认购书时,开发商五证不齐全,购房者要求退还定金,是合法的;另外,签过认购书后,在签合同时,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到意见一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的解释》,应该退还定金。   ?荩擅自变更规划应该退房   读者张女士来电说,去年买的是期房,签合同时,售楼员说大家都是这么签的,你也签上名字吧。于是她就连看也没有看合同就签了。可是最近她去看房时,发现即将建好的新房与当时售楼处的模型大相径庭,她想退房,但当时合同也没有约定,该如何办?   针对这个问题,张文有律师认为,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商改变设计的,购房人有权退房。商品房销售后变更规划、设计,导致变更后的商品房的套型、朝向、有关尺寸等不符合购房者当初决定购房时的意愿,实质上是对购房者权益的一种侵害。   但是售楼部里的模型不作为购房者买房的要约,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作约定,模型与现房有出入的,退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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