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以下内容:
一、首先应查验房地产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自己所购房屋是否在预售范围内,无证销售是开发商的违规行为。
二、审慎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并及时进行合同备案。签订合同必须使用东台市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中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仔细查阅合同中有关交付条件等条款,并就补充性条款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充分协商
三、购房人缴纳购房款,必须缴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指定的银行监管账号,开发商必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缴纳现金购房和房产抵债都存在购房风险。
四、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都是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购房户不要跟风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