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户正在评估公司的办公大厅进行登记 记者 黄呈开 摄
记者 黄呈开 文/图
不管贷款购房与否,房产评估公司都要向横县购房者收取房款总额4‰的评估费用。查明情况后,3月22日,横县有关部门责令房产评估公司停止违规收费,并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可多日以来,许多横县市民发现,要求退款时,房产评估公司仍称不知何时能退。昨日,记者在横县各大楼盘调查发现,购买房子时,开发商仍要求购房者交纳房款总额4‰的评估费用。
网民举报
违规收取项目评估费
按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申请贷款购房时,须向房产评估机构交纳房款总额2‰的评估费用(房款总额在100万元以内),可横县居民在购房时,不管贷款与否,都要向评估机构交纳房款总额4‰的费用。有横县网友将这一情况通过人民网告知横县主要领导。查明相关情况后,3月23日,横县主要领导在人民网上回复了网友的疑问。
该主要领导认为,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桂价房字〔1999〕086号)有关规定,调查中发现,南宁市言鼎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和广西国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在横县开展房产评估业务时,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对无需房产抵押贷款的一次性付款购房户进行房产价格强制评估(以下简称言鼎和国联),收取评估费,违反相关规定;二是在以房屋所有权抵押而进行的房产价格总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房产评估中,超标准收费(按规定,其评估费收费标准应为被评估房产价格总额的2‰,实际收取却为4‰)。
而横县房管所由于该所管理和使用的车库提供给相关房地产评估公司作为办公场地,被该县有关部门认定犯错误。
横县主要领导责成相关房地产评估公司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马上进行整改,并要求该县物价局依法依规对违规中介机构进行清退违规收费款、行政处罚等处理。该县房管所被要求立即纠正存在的错误行为,该县住建局把相关房产评估公司的违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加大对全县房地产中介市场的监管力度。
居民疑惑
违规收取费用何时能退还
得知横县政府认定违规收费后,近日,横县购房的居民纷纷来到在该县房管所用地办公的言鼎和国联,要求退还多收取的费用。
“他们说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退,要求先登记,也没给出个理由来,能不能退我心里也没底。”横县居民雷先生说,2010年,他全额付款30多万元在横县县城买了一套新房,被要求交纳1200多元的评估费用。这让他感到很奇怪,自己又没申请贷款,根本无需评估,由于评估公司在房管所的场地办公,他以为是必须交的,所以就是交了钱。而蒙先生则贷款20多万元购买了一套价值30多万元房子,他按房款总额的4‰交纳了1200多元的评估费。
昨日上午10时,记者在言鼎和国联的办公场所看到,许多横县购房的居民均在询问退还评估费的事情。工作人员告诉前来询问的购房户,目前尚未收到退还的通知,购房户可根据票据先登记,收到通知后会电话通知前来领取款项。
置业顾问
购房仍按4‰交评估费
昨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横县贵源·国际新城,置业顾问陈小姐告诉记者,一套总价38多万元的房子,须交纳1万多元的各项办证费用,其中包括评估费,按4‰收取,为1500多元。对于评估费,置业顾问称,目前按4‰收,未接到通知要求更改。随后,记者在横县龙池新城、贵源华府等楼盘看到,贷款购房时,仍要交纳房款总额4‰的评估费。
违规收取的评估费何时能退,评估企业何时不再违规收费呢?横县房管所副所长梁飚说,4月2日,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已下通知要求违规企业立即停止对一次性付款的购房户进行房地产评估,收取房地产评估服务费等行为,对以前违规向一次性付款户收取的房地产评估服务费,在三个月内须全部退还,目前房管所已要求国联、科正等房产评估公司对前来要求退款的全额付款购房户进行统计,并在限定的日期内返还;而向贷款购房户收取的房产评估费是否违规,目前横县物价局正在调查中,若向贷款购房户收取的费用为违规,房管所将联合有关部门,要求评估公司停止收费,并退还之前违规收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