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可以进入市场被买卖的房屋。
期房:还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房屋。
尾房:指不多于项目总数的5%的剩余出售单元。
现房:达到入住条件的商品房。
二手房: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后再次上市交易的房屋。
样板房:发展商修建或装修作为购房人参考的房屋。
经济适用房:政府给予开发商各种优惠,限价销售的住宅。
低层住宅:一层至三层的住宅。
多层住宅:四层至六层的住宅。
中高层住宅:七层至九层的住宅。
高层住宅:十层及以上的住宅。
别墅:每套独立的住宅,一般位于环境优美的山间水畔。
跃层住宅:套内空间跨越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塔式高层住宅: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单元式高层住宅: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
通廊式高层住宅:由共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均价:一个项目中大部分出售单元每平方米的销售价格。
起步价:一个项目中价钱最低单元每平方米的售价。
套型: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其中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为套型内的基本空间。
居住空间: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使用面积: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标准层: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普通住宅不宜高于2.80米。
室内净高: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米,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
内使用面积的1/3,厨房、卫生间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米。
自然层数: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建筑面积:是指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含阳台、挑廊、地下室等,且具备上盖,结构牢固,层高大于2.20米(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等于各功能使用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套内使用面积: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等于本层各套型内使用面积之和。
住宅标准层建筑面积:住宅标准层建筑面积按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邻界墙轴线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外墙设外保温层时,按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等于标准层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建筑面积。
套型建筑面积系数:套型建筑面积系数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
套型阳台面积:套型阳台面积等于套内各阳台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之和。
公摊系数: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业主委员会:是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定组织。
“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合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