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消费者许女士向虹口区消保委投诉,其委托中介购买一套二手房。在交涉中介服务费的过程中,中介公司向许女士提出,可视房屋契税税率的高低来给予她一定的中介费优惠。更不可思议的是,中介的理由居然是契税税率的高低要看办理情况,中介方将尽力为消费者争取低税率,言下之意,若能争取下来则应归功于中介,佣金自然不能优惠。事后,许女士从市房产交易中心得知,法律规定,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只需要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首次购房证明。
为何要以契税为条件的约定服务费优惠?中介解释,由于房产政策变化频繁,契税税率需要待办理时才能确定。此后,许女士也提供了签约当日谈话的录音,其中透露了中介公司表示尽量为消费者争取契税利益的言论。
虹口区消保委向记者指出,房屋中介的行为显然是其作为经营者隐瞒房产政策的托词,因为国家税率并非朝令夕改,将消费者必然可得的政策利益作为或然条件约定在合同中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消保委指出,这是典型的中介服务不规范。根据《居住房屋买卖中介经纪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规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是中介服务基本事项之一,其收取的费用包含在中介服务费之内。因中介公司拒不接受调解,消保委后建议许女士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