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一些城市已在尝试推广“居住证” 资料图片
昨天,江苏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条“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群众措施”,20条措施以便民和警务公开为主要切入点,在户籍、车辆管理、出入境办证以及网上办案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承诺。
这20条措施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第一条:江苏将在全省推广“居住证”制度,用以替代广受诟病的“暂住证”。 按照省公安厅的部署,警方力争在2013年为全省1700万流动人口全部办理居住证。4月1日以来,苏州已先行试点了三个月,截至昨天已接受申请13.7万份。下一个启动的城市将是南京,目标是在未来两年完成新老证件的换发。按警方规划,下一步将是建成阶梯式的落户政策通道——外来人口可以用居住年限等条件换来较低的落户门槛。
推广居住证
苏州试水居住证制度
“目前苏州6区(园区除外)、3市(常熟、张家港除外)正式启动居住证办理业务,已建设完成居住证受理点445个,到今天已经受理申请13.7万份,制作完成9.4万份。”昨天下午,苏州市公安局向快报记者反馈说。
今年4月1日,苏州作为江苏首家试点城市,在全市范围内开放登记办理居住证。而在之前的3月29日,苏州市政府颁布了《苏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作为这个新生事物的政策依据。
苏州的这个《办法》提供了省内目前可知最详尽的居住证管理模式。其中规定,非苏州户籍人员到苏州的前七天内,就必须持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向警方申报居住登记,这与之前的暂住证管理时效相当。
而适用人群除了较为常见的打工者外,旅馆等地的长住房客、医院的长期住院人员和流浪乞讨人员,也必须办理居住证。警方的态度很明确,要尽可能地拓展外来人口的信息采访渠道,并为他们办理居住证提供便利。
如果仅限于此,这个居住证和暂住证并无本质不同。区别就在居住证的用途上,《办法》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基本上享有本地居民所享有的市民待遇:可按规定参加社保并享受相关待遇;子女入学可接受义务教育;享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服务,按规定儿童也享有计划免疫保健等服务。
除此之外,居住证持有人可按规定在当地申领驾驶证,并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苏州的试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因此省公安厅将向全省推广。“力争到2013年全省基本完成换发证工作。”省公安厅治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而下一个试点城市就是南京,目前南京市政府已经启动了相关准备工作,目标是在未来的两年内完成全市的换发证工作。
居住证体现了“权益保障”
但疑惑仍然存在,儿童入学难问题连城市里的本地人都解决不好,如何顾及到外来人口?居住证持有人的教育权利如何得到满足?
据了解,在已经试点的苏州,目前超过四分之三居住证持有人的子女就读于公办的中小学,而其余约20%则就读于政府出资补贴的民办学校。“优质教育是稀缺资源,对本地人尚且如此。我们要保障的是所有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这位负责人说,鼓励居住证持有人向当地教育部门申请,由教育主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确保外来人员子女100%有学可上。
“重点小学的进入和接纳,肯定是一个过程。”但除了教育,如儿童接种免疫和妇女保健等医疗保障体系,则是完全无障碍地向外来人员敞开。
警方认为,暂住证的特点就是一个“管”字,那个证的目的就是把人管起来,某种意义上还有“防”的意味,而居住证则是和外来人口的权益相挂钩,促进政府将公共服务的体制和网络向流动人口延伸,让他们受惠于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
异地交罚款·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遇到交通肇事逃逸,被害方可申请救助
异地交通违法,罚款哪儿都能交
不少经常跑长途的开车人都有一个困惑,在外地交通违法后,事情不大却相当烦人,因为一些罚款往往非要到违法地去处理。省公安厅的“20条措施”中的一条,就是全省在不久的将来联网,任何一个网点都能缴纳异地交通违法罚款。
5月27日,江苏省公安厅、财政厅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苏银行签订了“江苏省道路交通违法罚缴分离项目”合作协议,正式启动道路交通违法罚缴分离。实施罚缴分离后,可以方便交通违法行为人到就近的省内代收银行营业网点,及时缴纳罚款。届时,全省将有4500个网点可办理此业务。
同时,省公安厅表示将改进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方式,在代收银行柜面缴纳罚款的基础上,将开发使用“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系统”,方便交通违法当事人及时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遇交通肇事逃逸,被害方可申请救助
在交通事故中,不少受伤人员因为没及时交抢救费用而耽误了救治,有的肇事逃逸导致受害人无法得到赔偿。省公安厅“20条措施”中的一条,就是针对凡符合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四种类型的道路交通事故,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将先行垫付受害人的人身伤亡的丧葬费、部分或全部抢救费,事后再向肇事者追偿。
此基金的救助对象有四类: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4、其他须救助情形,包括因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无力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特殊困难确需救助的。按规定,因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无力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特殊困难确需救助的,救助基金将对事故中的死亡人员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的经济补助费,对重伤人员给予一次性最高3万元的经济补偿费。
此救助基金统一设在省里,各市县不再另设基金,江苏省政府专门成立省救助基金协调小组作为主管部门,聘请紫金财险公司作为救助基金管理人,负责具体管理服务,目前该公司在各地网点基本布设完毕,并在南京建立呼叫中心,客服专线96019将在近期全面开通。
将来还可“阶梯式”落户
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还透露出了另一个很值得关注的信息:警方将以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为基础,形成阶梯式的落户政策通道:“让暂时不具备落户城镇条件的流动人口,在居住一定年限、符合一定条件后,逐步在就业地城镇落户。”
所谓“阶梯式”落户政策,警方解释,其目标人群无非就是非户籍地人口在新城市的落户问题,而其中的相当比例自然就是外来务工人群。“阶梯”的意思即其中的一些人符合了居住地的现行户口准入条件,这样的人群可以直接落户。
而对暂时不符合居住地现行户口准入条件的,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定年限、符合一定条件(住房、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等)后,可以享受落户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其适当降低户口准入标准。
在这项政策中,与居住证挂钩的是两个关键词:“居住一定年限”、“可适当降低户口准入标准”。
众所周知,除直系亲属投靠、人才引进等渠道外,很多城市落户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购买面积达到一定标准的商品房。全省各市也制定了相应的准入条件,如南京现行的购房落户政策,就是购买60平米住房后可迁入一家三口的户口。
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也提及具体的居住年限和购房面积标准,决定权在各个城市的主管部门,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连续居住年限等具体政策条件,交由各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研究制定。”
“居住证制度实施后,实际上就是认同了外来人员作为城市一分子或者说居民的存在,而居住年限、稳定的工作、参加社保的持续性,更像一个累计‘积分’的过程。”有关人士分析道。
另外十七条举措
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持证人可在就业、投资、通关和购买住房、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全省警方将开展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并在当地的城市范围内联网共享。
推行边检查验就近服务。
在公安监管场所推行会见预约制度,通过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减少被监管人员家属会见等待时间。
7月底前各市公安局网站全面建立“网上车管所”,开通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预约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预约驾驶人考试、信息变更备案等业务;提供机动车和驾驶证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业务办理咨询等服务。
7月上旬省公安厅网站建立出入境管理“一网办”服务平台。
9月底前省市公安机关网站设立经济犯罪案件举报中心,全天候、全方位接受经济案件投诉举报。
年底前,各地警方网站设立失物招领中心,公告警方收缴查获和其他途径获取的车辆、证照、手机等失物、赃物信息,方便群众认领。
协调相关部门建立打击侵犯省内外驰名商标知识产权犯罪协作机制。
在全省城市市区交通流量较大的主次干道沿线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交巡警“护学岗”。
通过广播、电视、微博、短信和交通诱导屏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发布道路交通路况、管制情况等。
将交通管理、消防工作全面纳入社区警务。
推广建立案件网上查询系统。案件报案人、受害人可凭公安机关接警编号和身份证号码,及时查询了解立破案和侦查办理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在派出所等接处警单位全面推行“一机双屏”受理系统,便于当事人同步查看民警受理案件记录。
所有公安监管场所对外公开联系电话,三级以上监管场所全部对社会开放。
各市县公安机关每月固定一天为“警民恳谈日”。
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全面开通官方微博,及时发布群众关注的警务动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