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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买来烦恼 房款到手卖主“人间蒸发”
来源: 网络浏览: 8时间: 2010-07-27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叶祯)从上海来到南宁的冯女士通过中介公司,在华星城买了一套二手房。卖主称房子属于遗产继承房,必须先办理相关继承手续。没想到,按约定付了一半房款后,卖主却百般推拖不肯说明继承手续办理情况,最后干脆玩起了“失踪”。难道12万元房款就这么打了水漂?冯女士心急如焚,向警方报了案。

  冯女士来南宁旅游几次后喜欢上了这座绿城,决定买一套房子方便以后居住。今年4月初,她通过南宁一家中介公司的新民路分店,选中了位于华星城的一套售价24万元的二手房。

  4月9日看房后,冯女士觉得很满意。卖主卢先生要求先付一半房款,即12万元。交了5000元定金后,双方约定于4月12日正式签署合同。

  4月12日签合同时,冯女士交付了11.5万元房款。卢先生称,这套房是他父亲名下的,属于遗产继承房,必须先办理相关的继承手续。而且,房子此前一直在出租,租期至今年10月,要求冯女士推迟到10月5日收房。

  看到房子的房产证原件和卢先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都押在中介公司,冯女士放心地回到了上海。6月25日,冯女士再次来到南宁。当她联系卢先生了解遗产继承手续办理情况时,对方不是说在外地出差,就是称有事。后来,卢先生干脆不接手机,也不回短信。冯女士急了,无奈之下,想到了向媒体求助。

  7月26日上午10时,记者和冯女士来到该中介公司新民路分店。分店经理梁政称,卢先生这套房子已经在公司登记很久了,之前并没有说要出售。4月4日,公司信息网上显示卖主要卖这套房,正好冯女士来咨询,看中了这套房子。

  梁政说,他们之前也不知道房子是遗产继承房。签合同时经协商,冯女士同意让卢先生自行办理继承手续。后来,冯女士投诉卢先生不接电话,他们也积极联系卢先生,但对方不是说在外地,就是在办事情。随后,梁政出示了一份书面公函,表示已经向卢先生发函,希望对方到场说明继承手续办理情况,但对方杳无音信。

  中午12时,记者陪同冯女士找到了卢先生身份证上登记的南宁市北际南路5号一处单位宿舍区。经了解,卢先生身份证上登记的这套房子早在五六年前就已转卖,之后又转手了一次,但买主都没有要求卢先生迁走户口。宿舍区住户称,卢先生确实是单位职工子弟,但卢父过世后,卢先生在几年前就不知所终了。

  因怀疑卢先生涉嫌诈骗,冯女士随即向中介公司所在辖区派出所报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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